广州市交委等8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并实施。《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必须依法在银行机构设立用户资金专用账户并实施有效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并及时退还。
1月3日,广州市交委等8部门关于鼓励和规范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并实施。根据《指导意见》,广州市交委将指导各区政府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划设自行车停放区,并实施“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车辆停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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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目前广州市共享单车总数超过80万辆,与去年上半年“禁投令”出台时数量一致。据了解,除了海珠区正在进行新车置换旧车的小范围试点,全市禁止投放新车的规定依然生效。
去年11月以来,在穗运营的共6家共享单车企业中,有一半企业资金链出现严重问题。其中,酷骑单车、小鸣单车、小蓝单车处于非正常运营状态,大量用户押金、余额未能及时退还。除了据传将被收购的小蓝单车,已经退出市场的小鸣单车、酷骑单车仍有部分车辆散落在市内各处,未被及时清理。
《指导意见》规定,在投放前,企业应与投放区域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车辆投放(含将旧车回收后置换新车)前的通报机制,明确投放数量、投放时间和投放的具体位置,并提供配套的运营管理方案,取得相关部门的认可并自觉接受其监督与管理。
此外,企业还应组织应用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执行和落实“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车辆停放管理要求,并综合采取APP端警示提醒、用户用车信用评分奖惩、升降收费标准等措施,对用户车辆停放行为实施有效引导和管理。
在备受关注的押金安全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资金,必须依法在银行机构设立用户资金专用账户并实施有效监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并及时退还。同时,加快推行用户押金“即租即押、即还即退”、信用免押金、后付费等服务模式。
此外,《指导意见》表示,企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无序投放、不及时规整乱停车辆、不及时调度转运车辆影响通行、不及时回收残障废弃车辆,经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各区政府可以对其公开通报批评、限制其继续投放车辆。
(来源:羊城晚报 记者 滕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