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叶峰
升达林业(002259)1月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通知,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等已根据《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焦作市保和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向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发出《受理案件通知书》,认为上述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案件条件,决定予以登记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9月19日和11月1日,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分别与保和堂签署《增资协议》和《增资协议补充协议》,保和堂将通过增资升达集团,间接入主升达林业。然而,2017年12月30日,升达林业公告称,在协议履行中,保和堂多次出现违约情形,并构成了协议约定之实质性违约,同时,升达集团多次与其协商沟通,并催告保和堂严格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但保和堂却一直未予以履行和提出解决方案。鉴于此,升达集团及自然人股东决定终止前述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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