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修订后的《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市、区县(自治县)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分工统一向社会发布,自媒体不得擅自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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