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廉政建设要求,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证监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机构等相关行为的意见》,并于近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始终高度重视证券行业廉政工作。近年来,投资银行业务快速发展,相关业务行为不断增加,聘请行为的表现多样,其中部分行为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等问题。为此,证监会制定相关规定,旨在统一行业认识,明确相关要求,加强实践指导。
据介绍,《意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重申廉政建设基本原则,严禁证券公司进行各种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二是强调证券公司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完善机制建设,从源头防范风险。三是明确证券公司相关聘请行为的信息披露要求,根据风险程度,围绕机构类型、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等关键要素,对各类聘请行为提出差异化信披要求。四是要求证券公司对其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
常德鹏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投资银行类业务廉洁从业行为监管意见》,对从业人员作出整体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