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28日公告称,2017年度生产茅台酒基酒约4.27万吨,同比增长9%;预计茅台酒销量同比增长34%右;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6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0%左右;预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8%左右。公司力争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公司自2018年起适当上调茅台酒产品价格,平均上调幅度18%左右。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生产茅台酒基酒约4.27万吨,同比增长9%;预计茅台酒销量同比增长34%左右;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6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50%左右;预计利润总额同比增长58%左右。公司力争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增长10%以上。上述2017年度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数据为初步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为更好地统筹兼顾各种因素,经研究决定,公司自2018年起适当上调茅台酒产品价格,平均上调幅度18%左右。此次价格调整将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