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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都离了还要替你还债?婚姻法的这条规定为何争议颇多

    中新经纬 2017-12-27 22:09

    近日,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争议再次见诸报端。仅2016年以来,收到公民提出的针对“24条”的审查建议就有近千件。“24”条为什么会引发如此之多的争议?相关人士表示,这与法律执行中碰到的现实问题有关。

    近日,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争议再次见诸报端。

    很多年轻未婚的朋友可能并不了解,这是一条涉及离异婚姻双方负债的内容解释。具体的内容是这样的:

    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其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用直白的话说,就是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候,有一方背负了债务,要按照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来处理,除非你能明确证明这是个人的债务。这就导致许多在配偶借债时并不知情的夫妻离异后还要替前夫(妻)还债,还不起的还容易被判定为“老赖”。

    在微博,搜索“被负债”会出现一长串的ID,她们大多数都是离异的女性,微博简介也大同小异,有的是“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受害者”,也有“因24条,无辜配偶被判为渣男和小三的虚假诉讼还债,被列失信”,还有言简意赅的“好姑娘变老赖”。

    今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交的审查工作报告中,首次集中公布了近年来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中推动纠正“带病文件”的十大案例。其中,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的争议赫然在列,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

    该报告显示,仅2016年以来,收到公民提出的针对“24条”的审查建议就有近千件。相关部门负责人用“每天像雪片一样”来形容收到的建议。

    不少离异家庭成员“被负债”“变老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为什么会引发如此之多的争议?这与法律执行中碰到的现实问题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曾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解释了当时的立法背景:

    在2003年起草时,司法实践中反映较多的情况是,夫妻以不知情为由规避债权人,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给另一方,借以逃避债务。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第二十四条的表述,而随后的实践也表明,“假离婚、真逃债”,破坏交易安全的社会现象受到遏制,市场秩序得到有效保护。

    这样看来,该法条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好事。为何又会引发争议呢?事实上随着这些年法律的执行,另一类新问题冒了出来:大量婚姻中的一方在不知情、无合意的情况下“被负债”、被执行而一夕致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遭遇司法拘留。

    据成都商报,2014年,四川泸州的李琳(化名)因前夫黄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借条,让她“被负债”226万。

    李琳对此非常不解:“这200多万元我一分钱都没见到,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为什么要我来还钱?”

    同年12月,法院判决李琳和丈夫共同偿还债务。随后,李琳便走上了申诉维权的道路,这一走就是3年。在李琳的微信朋友圈,每天都要转发几篇跟《婚姻法》、“24条”、夫妻共同债务有关的文章。

    直到今年11月底,她意外发现了新证据,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目前法院已受理。

    与李琳有相同经历人的不在少数。

    董女士是加拿大留学的一名“海归”。2012年 2月15日,董女士和王某结婚。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决书记录中记载,在婚后不到两个月时间里,王某在外疯狂借贷112万元。其中最早一笔 20 万借债,发生于同年3月14日,那个时候两人的婚姻还没有满1个月。

    因为这段婚姻,董女士付出了惨重代价。此后的陆续1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中,董女士均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总金额在500万左右,这些借贷基本在婚后两个月内发生。

    不幸的是,婚前由父母出资,登记于董女士名下的一套价值300余万的住宅也已经被强制执行拍卖。但是由于资不抵债,她被迫成了“老赖”。

    万人签名信寄往人大,“24条”或迎来调整

    随着“被负债”“被老赖”的案例逐渐增多,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关于“24条”的争议也涌如潮水。近年来有许多有相同遭遇的人都进行了“抱团取暖”,写联名信、申请审查信函,自发组织民间“24条公益群”,为彼此奔走。

    据南方都市报,2014年11月,离婚大半年的李秀萍才突然得知自己成了被告,原因是其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在外私自借债280万元。李秀萍提起申诉,但历经一审、二审和申诉被驳回后,如今她负担的债务每天光净增利息就有500元左右。在开庭当天,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被起诉,最后连唯一的住房都被查封。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反复申诉不成,李秀萍开始寻找其他的出路。2016年上半年,她找到相同遭遇的一些人,共同创立了“24条公益群”。据了解,目前该群已有千余人,成员遍布全国30个省区市,主要以女性为主。她们通过发布问卷调查,来获取更多的案例。随后形成分析报告和其他材料一同寄送相关部门。

    光是今年2月,李秀萍就一口气写了20封信寄给全国人大,群友也纷纷实名寄出大量审查申请信函,信封写上“公民提请全国人大备案审查24条合法性”,她们还为此征集到11021人签名。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12月的数据,伴随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逐年高发,2014年和2015年援引“24条”审理的夫妻共同债务案件激增,分别高达8万余件和9万余件,2016年案发率增长至16万余件,2017年现已登记有10万余件。

    越来越多的“被举债”案件以及有关“24条”的问题引起了全国人大的关注。各方呼吁下,就该条司法解释,最高法也在今年逐步做了修正。

    今年2月,最高法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今年8月,最高法院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函件表示,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避免简单、机械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24条。

    “只有废止24条,才能根治问题。”对此,李秀萍强烈表达了她的愿望。

    而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曹辉也认为,希望这次能通过法律修改,完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能从根本上解决夫妻一方“被负债”的社会问题,既能够保护债权人利益,也不因此伤害其他人的利益。

    来源: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ID:jw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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