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银发〔2017〕296号),配套印发《条码支付安全技术规范(试行)》和《条码支付受理终端技术规范(试行)》(银办发〔2017〕242号发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日前,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上述通知和规范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表示,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基于条码的付款服务时,应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