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十九大后首个依法开征的新税种——环境保护税,将在2018年1月1日起依法开征。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的人大常委会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的环保税方案,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环境保护税的税目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定废物和噪声。按照环保税法的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注:同一介质相同污染物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可由各地人大常委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据了解,与环境保护税法相配套的环境保护税实施条例已经由财税部门递交到国务院法制办,最快会在年底之前实施。(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