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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码风行,你还花“钱”吗?现金仍不可被完全替代

    人民日报 2017-12-18 13:57

    移动支付迅速发展,使用纸币的频率越来越低。但现金看得见、摸得着,不依赖于任何介质,简单便捷。

    图据摄图网

    扫码风行,你还花“钱”吗?

    现金与非现金支付各有利弊

    “有现金的可以这边结账。”12月13日下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附近一家便利店,收银员不停招呼着排队结账的顾客。张明工作的单位离便利店不远,经常到这里买东西。他说,每天到了饭点,顾客就特别多,结账的队排得很长。“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用手机支付,需要收银员挨个扫码,人多了反而比用现金还慢。这时候就看出现金的优势了,我一般都选择现金支付,会快很多。”

    花现金的“优势”不仅限于此。张明告诉记者,有一次他在周边商场逛街,商场直接说只能用现金和刷卡,不能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张明不禁感慨:“钱包里还真少不了现金。”

    在日常生活中,花“钱”是再普通不过的事,虽然“扫一扫”“刷一刷”发展越来越快,但仍有不少人习惯买东西付款时花“钱”。

    “16块?给你21,找我5块。”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街道一处卖菜点,郝阿姨像往常一样来买菜,习惯了买东西花现金的她每次都带足零钱,“其实只要带好几张1块、5块的零钱,买菜结账还是很方便的。”

    郝阿姨说,孩子多次教她用手机支付,但她都记不住操作,听了那么多被盗刷的新闻,自己担心上当受骗,还是感觉用现金安全。“尤其是逢年过节的时候,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取点新钞票,包个现金大红包给孩子更喜庆,更能表达心意。”

    不过,郝阿姨的做法,有些人并不会赞同。随着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渠道迅速发展,不少人使用现金的频率越来越低。

    “吃饭、购物、看电影都可以‘扫一扫’,钱包里除了卡就没什么现金,如果不是手头现金太多,基本不会想起来用,一张100元纸币可以花几个月。”辽宁省大连市某互联网企业职员金洲说,非现金支付尤其是移动支付带来了很大好处,不仅付款转账更方便,而且在手机上就能查看每笔交易记录,可以清晰地知道自己是何时何地花了多少钱,更不用担心出门带钱包会被偷。

    “现金支付与非现金支付,其实各有利弊。”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现金不依赖于任何介质,不同于刷卡需要POS机、手机支付需要网络,现金使用起来更简单便捷。从现实情况看,还有不少人依赖现金支付,对一些中老年人以及农村或偏远地区的消费者来说,现金支付仍将是重要的支付方式。同时不可否认,现金在印制、运输、存储等方面与非现金支付相比确有其劣势。

    而且,像郝阿姨这样的老年人,以及一些对新技术还不熟悉的人,觉得移动支付的操作方法还很复杂,相比传统看得见、摸得着的现金,只是账户数字的变化让他们缺乏安全感。

    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流通中的现金量不减反增,现金与非现金支付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要看消费者愿意接受哪种支付方式

    非现金支付已成为很多人的第一选择。那么,“扫一扫”的人多了,是不是现实中流通的现金就会减少了?

    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我国流通中现金依然保持净增长态势,2014年、2015年、2016年分别为1685亿元、2957亿元、4046亿元,增幅分别为2.88%、4.91%、6.63%。从全国流通中的货币(M0)来看,2015年、2016年的总量分别为6.32万亿元、6.83万亿元。

    就世界主流货币来看,欧美发达国家货币供应量也在逐年增长。从2013~2017年,欧元区增长了2.5万亿欧元。美国同期增长了1.2万亿美元。发展中国家货币供应量也在不断增长,印度和巴西2013—2017年分别增长了70亿卢比、400亿雷亚尔。总体上,全球主流货币总量均为增长态势,现金供应量仍在不断增加。

    现金为啥不减反增?“相比电子支付需要电力、机具和一定的技能作为前提条件,现金使用的便利性和普惠性仍是不可替代的。就像汽车已经取代马车成为现代社会主要交通工具,但骑马在有些时候、部分地区仍然比汽车具有优势。”董希淼说。

    专家分析,非现金支付工具对现金结算存在“增量替代”效应,即刷银行卡、手机付款等非现金支付与现金支付不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在非现金支付结算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现金使用量也在增长。可以预见,未来在我国大部分地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仍将长期并存。

    如今,不少人会遇到这种情况:买东西付款时,扫微信或支付宝经常会有优惠,但用现金基本上什么活动都没有,甚至还会有一些商贩直接明确表示“拒收现金”。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已明确表示,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第三条进而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显然,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做法,违反了上述规定。

    因此,在加强对各类支付结算方式宣传推广的同时,要让更多公众了解各种非现金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也要为愿意花现金的人提供应有的便利条件和环境。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现金是合法货币,商家不能强行要求消费者只能用某种支付方式。无论是现金还是非现金支付,关键要看消费者愿意接受哪种支付方式,要把选择权交给消费者。

    董希淼认为,未来要加大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也要进一步推进非现金支付法律体系建设。一方面,要加快相关法规修订工作,及时总结电子支付背景下人民币形态发展变化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明确对“拒收人民币”等行为的处罚标准,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的地位。另一方面,要加快立法步伐,补齐支付清算领域的法律短板。我国电子支付创新发展迅速,但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相对缺乏,已有规制的法律层级比较低,大部分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快支付结算领域的立法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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