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同时,监管部门同时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也提出相关措施。上证报记者14日获悉,已有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其中提出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关于现金贷业务规范的具体措施,包括不得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等。(中国证券网)
上一篇
商务部:中韩正就自贸协定第二轮谈判进行积极准备
下一篇
贵金属期货走强 午后黄金股涨幅居首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交出亮眼答卷:超八成投资者满意,执法力度持续加码
固态电池竞赛白热化:巨头锁定2027年量产,小型设备或率先“上车”,规模化应用的卡点在哪儿?
商业航天翻倍股,被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