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监管层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后,针对持牌消费金融公司,相关监管层也提出了具体细则。其中提到,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网络借贷撮合等任何方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禁止消费金融公司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等。(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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