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过渡期监管政策范围】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12月7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适用范围将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和苏州等5个城市。下一步,商务部将抓紧研究制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方案,帮助企业平稳过渡。目前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暂时按照个人物品监管,虽然实施了必要的检疫,但并未要求其符合国内标准,也未执行货物进口的检验要求,监管部门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风险监测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主要包括携带有害生物、货物包装和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等。(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