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12·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会同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组初步调查认定,事故起火点位于城市大厦B座泰禾金尊府项目38层电梯间,起火物质为堆放在电梯间内的杂物和废弃装修材料。由于施工企业为施工方便擅自放空消防水箱储存用水,致使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火势迅速扩大;企业施工人员违规在施工现场住宿。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其他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相关企业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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