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央行)、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整顿。通知明确了开展“现金贷”业务需把握的原则: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等。(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