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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现金贷整治要求将于近期下发 明确七大原则

    新华社 2017-12-01 19:10

    近期“现金贷”所引发如高利贷、暴力催收、滥用个人信息、监管套利等问题引起广泛关注。在12月1日举行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下一步,银监会将把“现金贷”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形成文件于近期下发。

    在今天(12月1日)举行的“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表示,现金贷通常指无交易场景依托,没有指定用途,没客户群体限定的小额资金出借业务。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

    冯燕肯定了现金贷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的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的作用。“但过程中一些开展现金贷业务的机构介入了灰色地带,一些机构无牌经营,涉嫌非法放贷,这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谈及下一步的整治原则,冯燕说道,考虑到“现金贷”业务较复杂,涉及机构主体很多,将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具体而言,机构层面,主要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四个维度进行规范。同时按照问题导向的原则,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业务层面,主要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这些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和风险底线,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增长势头。

    冯燕还明确了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的七大原则。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在梳理银监会整治P2P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取得的初步成效时,冯燕表示,今年年初,银监会P2P网贷整治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将P2P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同时明确了核查、处置的依据和整治的要求。4月,银监会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

    来源:新华网 记者:闫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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