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纳入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范围的企业集团,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不得因开展PPP业务推高资产负债率。此外,还将加强集团内部的风险隔离,即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两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严禁非投资金融类子公司参与仅为项目提供融资、不参与建设或运营的项目。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央企PPP项目将进入更重视项目落地与项目质量的新阶段。(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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