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中成药名禁用“宝、灵、精” 被普遍接受者除外】食药监督总局28日发布“中成药通用名称”的相关通知。对于已上市中成药,总局明确了必须更名的三种情形,即:明显夸大疗效,误导医生和患者的;名称不正确、不科学,有低俗用语和迷信色彩的;处方相同而药品名称不同,药品名称相同或相似而处方不同的。对于药品名称有地名、人名、姓氏,药品名称中有“宝” “精”“灵”等,但品种有一定的使用历史,已经形成品牌,公众普遍接受的,可不更名。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各种中成药制剂也不予更名。(食药监督总局网站)
上一篇
小鸣单车发澄清声明:投资方会继续支持小鸣差异化发展
下一篇
新三板改革箭在弦上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特朗普再称对伊朗战争将很快结束;比特币冲上8万美元,美股加密货币概念大涨;住建部定调未来5年楼市;国庆高铁票涨价?12306回应丨每经早参
英特尔大涨超7%,市值一夜暴涨2729亿元
再进北京民营企业百强:福佑卡车打造“AI+物流”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