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12月新规:网盘涉淫秽信息依法可追刑事责任

2017-11-28 10:00

对于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网络云盘制作、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牟利行为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将于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人民网)

上一篇

【十九大精神进央企】3年跨越西方同行30年 一探中国高铁奇迹“密钥”

下一篇

中金公司:关注量子通信相关企业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