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各地月失业保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现行政策,四川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月1380元、每月1500元,对应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每月1008元、每月1104元、每月1200元,相较以前,增幅约14%。(华西都市报)
上一篇
英哈里王子婚讯公布
下一篇
美国佛罗里达州发生货运火车脱轨事故 液体硫磺泄漏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中共中央、国务院:将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企业研发项目按程序上升为国家项目
双汇公布6项整改措施 强化全链条管控
公募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迎12年来首次系统性修订!八大看点逐一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