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深圳证监局获悉,为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理念,防止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深圳证监局于11月17日召开了2017年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会议,辖区3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负责人及质量控制负责人共计6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深圳证监局通报了近年来的辖区会计监管工作情况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同时结合证监会关于强化对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进行利润调节行为监管的要求,对辖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监管要求。
深圳证监局要求辖区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结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有关内容,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资产交易、债务重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资产减值的计提和转回、关联方交易以及其他常规性交易非常规化等方式操纵利润的行为,考虑上市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在审计过程中应全面尽责履职,保持独立性,设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不得以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或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代替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如相关事项构成关键审计事项的,应结合被审计单位情况,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的要求在审计报告中作出具体说明。
会上,深圳证监局还就年报审计执业遇到的难题及辖区会计监管工作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深圳证监局编制了《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17年第5期,总第35期),下发辖区3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提醒其关注上述问题。
下一步,深圳证监局将在2017年年报审计监管工作中密切关注上市公司年底突击调节利润行为,以风险和问题为导向开展年报审计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