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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槛提升 民营银行筹建热度降低

    经济参考报 2017-11-22 11:21

    数据显示,自今年5月至11月21日,有7家民营银行获得开业批复,截至目前,已开业民营银行数量增至16家。在金融风险上升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仍保持严格的准入门槛。受到准入门槛的限制,不少民营股东在积极申设民营银行的同时,态度方面更为理性并出现“有进有退”的分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伴随着又一批民营银行的获准开业,民营银行筹建显现出“有进有退”的理性苗头。数据显示,自今年5月至11月21日,有7家民营银行获得开业批复。截至目前,已开业民营银行数量增至16家。不过,也有上市公司最近发布公告称,受到注册资本金等因素的影响,放弃继续筹建民营银行。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不能“一哄而上”,在金融风险上升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仍需保持严格的准入门槛。与此同时,我国民营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坚持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而在民营银行设立进入常态化之后,差异化监管机制有待深入研究。

    监管支持筹建同时设立门槛

    自2014年银监会正式启动民营银行试点工作以来,首批5家试点银行已于当年年底和2015年上半年陆续获批开业。2015年6月26日,银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12月31日,银监会再次发布了《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在准入条件方面,银监会要求,投资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民营企业,最近3个会计年度需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总资产30%以上、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净资产50%等。虽然银监会并没有明确要求民营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但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注册资本的门槛已经显现。

    截至目前,部分省市如山西、陕西等已经出台具体意见,提出民营银行设立应满足注册资本最低为20亿元。其中山西银监局《关于推进设立民营银行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于发起人,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的民营企业;发起人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应全部为民间资本。同时,在发起人净资产方面,优先选择单家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终极受益人和剩余风险承担者个人净资产不低于50亿元的民营企业。《关于推进陕西民营银行设立工作实施意见》也指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注册资本应满足20亿元人民币的最低限额,应制定合法章程。

    业内人士表示,对民营银行的注册资本等提出要求是为控制风险。对民营银行中的民营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提出上限要求,其目的也是要防止野蛮人入侵和避免银行成为大股东提款机的隐患,引导民营银行长期稳健发展。不过,整体而言,各地在政策动向上仍倾向鼓励民营银行建设。山西省在今年7月召开的金融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健全地方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推动金控集团等地方金融机构做强做大,积极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大力引进各类金融资本、金融机构、金融管理团队和高层次金融人才。今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产业发展新政五十条”中也提及“鼓励符合条件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进程民营银行筹建趋于理性

    自今年5月以来,新安银行、辽宁振兴银行、梅州客商银行、江苏苏宁银行、北京中关村银行、威海蓝海银行和亿联银行共有7家民营银行获得正式开业批复。

    11月18日,安徽省首家民营银行——安徽新安银行在合肥正式开业。新安银行最终由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这4家企业参股,注册总资本20亿元人民币。新安银行董事长李梦琳表示,安徽新安银行将以传统业务为抓手,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发展。同时,以数据科技为导向,布局以互联网为中心的金融生态体系,搭建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双核驱动的业务模式。

    据记者统计,自2014年首批民营银行成立以来,目前获得银监会批准开业(包括已开业)的民营银行已达17家。目前,民营银行的分布基本是一省一家,但仍有十余个省份尚没有民营银行获批,包括黑龙江省、山西省、陕西省、贵州省、甘肃省等多个省份,集中在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

    数据显示,多家民营银行在开业后首个完整会计年度就实现了盈利。银监会数据显示,今年8月,首批民营银行2016年业绩显示,这首批五家民营银行的营收和净利润均取得大幅增长,较2015年全部扭亏为盈,资产质量方面不良贷款率总体较低,有两家银行的不良率为0。这样的数据表现也鼓舞了民营资本的信心。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受到准入门槛的限制,不少民营股东在积极申设民营银行的同时,态度方面也更为理性和分化。近日,亚宝药业发布《关于终止筹建民营银行的公告》称,鉴于银行业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的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民营银行最低注册资本提高至20亿元等准入条件,使得山西同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筹建工作已无法继续推进,经全体拟出资人商议决定终止筹建同昌银行的相关工作。

    此前,2016年,朗玛信息、益佰制药也因最低注册资本金额不足20亿双双公告退出筹建“贵安科技银行”;厦门建研集团称“受相关政策影响,筹建民营银行的工作已无法推进”。

    展望民营银行发展需差异化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不可“一哄而上”,在金融风险上升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对民营银行仍需保持严格的准入门槛。与此同时,我国民营银行在未来的发展中,要坚持走差异化发展的道路。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民营银行未来的发展之路仍面临很大挑战。他表示,除激烈的市场竞争外,金融去杠杆、经济“三期叠加”也压缩了行业发展空间。而一些新成立的民营银行凭借其特殊优势而选择差异化竞争路径,实际上给其他民营银行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公开资料显示,实现盈利的民营银行大多有特色业务。例如,微众银行的“微粒贷”上线两年累积发放贷款3600亿元,总笔数达4400万笔,笔均放款8200元。

    业内人士表示,民营银行的差异化发展也需要监管部门差异化政策的支持和鼓励。曾刚建议,对处于初创期的民营银行可以适用不同于成熟银行的差别化监管政策,给民营银行监管指标达标设置一定的缓冲期。建议监管部门放开限制,鼓励民营银行进一步探索市场化的激励机制,特别是在股权激励方面先行先试,逐步建立人才激励的长效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也曾发文表示,民营银行的差异化竞争需要监管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下一步,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建议监管部门推进并不断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如落实和细化有所差别的不良贷款容忍度政策,对小微不良贷款单列考核;对小额的小微贷款利息收入采取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民营银行专注于小微、‘三农’企业服务等等。”董希淼建议,对部分民营银行,在未拿到批筹文件之前难以开展相关工作,而要在6个月筹备期完成人员招聘、系统搭建、产品研发,时间也比较紧张。建议监管部门不妨适当延长筹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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