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今日正式对外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14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积金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50%上调为65%。
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费、装修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由申请当月公积金应缴存额的30%上调为40%。
来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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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调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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