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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最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出炉 调整幅度较大

    广州日报 2017-11-14 09:52

    东莞市近日发布最新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幅度颇大。成交价格分为三类,一类标准为价格低于22723元/平方米(含);二类标准为价格低于17361元/平方米(含);三类标准为价格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

    昨天,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新的标准,长安、南城、塘厦等13镇街22723元/平方米以上住房才算“高端住宅”!

    新标准出台将对开发商起到一定的减负作用,而购房者也不用担心,该标准调整对缴纳契税并无实质影响。

    价格标准调整幅度颇大

    《通知》介绍,根据各镇街(园区)普通住房2017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划分为三类标准:一类标准为价格低于22723元/平方米(含);二类标准为价格低于17361元/平方米(含);三类标准为价格低于14017元/平方米(含)(详见表格)。

    与去年相比,此次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幅度颇大。如长安由原来的三类标准调整为一类标准,松山湖则由原来的一类标准调整为三类标准。记者了解到,由于前年长安楼盘以补签旧房为主,签约房价低,因此普通住房标准价格也较低,而今年上半年长安碧桂园等楼盘以3万元/平方米左右的价格签约,房价高,因此在此轮的调整中进入了一类标准;而松山湖则是由于上半年签约了不少“竞地价+限房价”住房,拉低区域整体房价,因此由去年的一类标准调整为三类标准。

    为开发商减轻税费负担

    据介绍,目前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的土地增值税(以下简称土增税)。土增税预征率方面,普通住房为2%,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为3%;土增税核定率方面,普通住房不低于5%,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不低于6%。

    业内人士介绍,普通住房标准的价格提高,大部分镇街原来的非普通住房被纳入普通住房类别,这也意味着开发商需要预缴的土增税预征减少,开发商得以减负,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个利好。

    举个例子,在2016年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中,长安镇列入三类标准,价格高于9163元/平方米就是高端住宅,在执行时间内的长安镇楼盘超过该售价的都要按照“高端住宅”缴纳土增税。而按照新标准,销售价格超过22723元/平方米的楼盘才需要按照非普通住房来缴纳土地增值税,开发商可以少缴纳不少税费。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蒋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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