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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章程被投资者质疑 贝肯能源:欢迎投票表达意愿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1-07 00:41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宋思艰    

    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宋思艰

    10月26日,贝肯能源(002828,SZ)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贝肯能源新修订的议案中,包含许多公司如被“恶意收购”时的相关条款。贝肯能源的上述动作遭到交易所的高度关注,10月31日,深交所向贝肯能源下发关注函。11月6日晚,贝肯能源对上述关注函作出了回复。

    对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贝肯能源回复称,鉴于近年来上市公司面临着较为严峻的收购环境,相比其他股权较为集中的上市公司,贝肯能源目前股权结构相对分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为16.16%,不存在持股超过5%以上其他股东),因此导致贝肯能源面临恶意收购的抵御力较弱,容易成为市场资本方的举牌目标。一旦贝肯能源遭遇恶意收购,不仅会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在一定程度上更会导致公司原经营计划打乱、股价波动,进而影响投资者利益。

    贝肯能源还表示,公司目前正处于延长产业链,开拓海外市场的关键时期,公司需要一个相对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的需要,为防止恶意收购给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向股东大会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修订及增加有关条款。

    值得关注的是,贝肯能源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动作遭到部分投资者质疑,质疑点在于,新修订的章程中给予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少“照顾”条约,如“在发生公司恶意收购的情况下,任何董事于任期内被解除董事职务的,公司应按该董事在公司任职董事年限内税前薪酬总额的10倍向该名董事支付赔偿金”、“当公司被恶意收购后,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未届满前如确需终止或解除职务,且公司须一次性支付其相当于其年薪及福利待遇总和十倍以上的经济补偿”。

    对于在深交所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投资者关于上述章程修订是否人为阻止了公司间的并购行为的提问,贝肯能源回复称,公司所关注的是防止恶意收购,不排斥通过正规途径和符合证监会要求的增持和收购。一个公司的发展需要稳定的管理团队,管理团队也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去作出相关决策。

    此外,贝肯能源还表示:“欢迎大家通过11月10号的股东大会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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