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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门规范购房融资行为 严禁违规提供“首付贷”

    人民日报 2017-11-06 12:41

    对于违规尤其是涉嫌洗钱的购房融资相关行为,监管部门一向采取严厉防控态度。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旨在加大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

    人民日报北京11月5日电(记者丁怡婷)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日前联合部署规范购房融资行为,加强房地产领域反洗钱工作。其中包括: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严禁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提供“首付贷”等购房融资产品或服务;严禁违规提供房地产场外配资;严禁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资金挪用于购房。

    根据部署,要加大对违规提供购房融资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共享给银行业协会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违规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要列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违规提供融资行为依法录入征信系统。

    部署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首付资金来源和借款人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力度,严格对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实行分类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要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和住房套数查询结果作为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款和房屋评估价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有效防范交易欺诈、骗取贷款等行为。

    《人民日报》(2017年11月06日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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