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不罚!5名未成年少女因欺凌同学获刑】11月2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中国青年报)
上一篇
黑龙江前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创4年来最好
下一篇
11月4日新闻联播要闻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首个L2级辅助驾驶强制性国标报批稿公示:2027年1月实施,未达标车型将禁止上市
2.39亿美元收购案“黄了”!三安光电终止联合收购Lumileds,美国以“国家安全”叫停交易
中国新闻技术工作者联合会理事长罗毅:内容生态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考验 标准是GEO治理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