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张钟尹
每经记者 张钟尹 每经编辑 陈星
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船舶吨税是针对船舶使用海上航标等助航设施的行为设置的税种,其征税对象为自我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肖捷对船舶吨税法(草案)作出说明。他介绍,自201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运行比较平稳,2012至2016年累计征收吨税224.6亿元(年均近45亿元)。
草案维持了现行的船舶吨税税目税率。船舶吨税税目按船舶净吨位划分为4档:不超过2000净吨,2000至1万净吨、1万至5万净吨、超过5万净吨;船舶吨税税率根据船舶净吨位和吨税执照期限长短分别设置,并分为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