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交易完成后,苏盐连锁和南通盐业将分别成为井神股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井神股份表示,此次交易既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时,还将实现井神股份食盐产销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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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吴凡 每经编辑 陈俊杰
10月29日,井神股份(603299,SZ)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注入苏盐集团食盐经营相关业务后的江苏省苏盐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连锁)100%股权,及江苏省盐业集团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盐业)51%股权。
盐改以来,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以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井神股份已经取得了食盐批发资质,若苏盐集团下属食盐销售业务不注入上市公司,则其与井神股份将形成潜在同业竞争关系。此次交易完成后,苏盐连锁和南通盐业将分别成为井神股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井神股份表示,此次交易既能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同时,还将实现井神股份食盐产销一体化。
今年8月30日,井神股份曾对外披露过此次交易的框架协议,不过,当时对于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股份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等细节内容尚未敲定。
两个月后,交易方案正式出炉,记者注意到,此次交易中,井神股份拟购买注入苏盐集团食盐经营相关业务后的苏盐连锁100%的股权及南通盐业51%的股权,交易作价的预估值为人民币22.25亿元。
井神股份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0.28元/股,此次交易完成后,苏盐连锁和南通盐业将分别成为井神股份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此外,在相关业绩承诺方面,井神股份表示,此次交易中,对苏盐连锁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而对苏盐连锁及其子公司名下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其中,苏盐集团对采用收益评估法的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而业绩承诺指标则是以收益法评估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数总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经初步测算,收益法评估资产2017年至2020年租金收入分别不低于2476万元、2659万元、2776万元和2788万元。
还需要注意的是,井神股份的最终实控人是江苏省国资委,而此次交易完成后,苏盐集团对于井神股份的持股比例将从交易前的48.83%上升至63.1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交易前,苏盐集团持有“淮”牌商标并负责江苏省内食盐销售业务,其中,苏盐集团委托井神股份生产加工“淮”牌食盐后,销售给苏盐连锁本部,再由苏盐连锁本部通过拥有市级食盐批发专营资质的12家苏盐连锁市级分公司及南通盐业在江苏省各市县进行销售。
换句话说,井神股份此前只负责食盐的生产及加工,并未从事食盐的批发与零售业务。
而在去年5月份国务院印发的《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允许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
记者了解到,通过此次交易,苏盐集团将食盐经营业务注入了井神股份,同时苏盐集团将“淮”牌商标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无偿授权井神股份使用,井神股份称,此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实现食盐业务产销一体,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将得到提升。同时,井神股份与控股股东之间将不存在同业竞争。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盐改除了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外,食盐批发企业亦可以开展跨区域经营,井神股份称,此次盐业改革将对原有的盐业销售体系造成较大影响,盐业公司的食盐销售区域行政垄断地位将消失,出现市场化竞争。
实际上,市场化竞争即意味着综合实力强的盐业公司将抢占食盐零售市场,而产品单一、渠道不健全、品牌优势不明显的地方盐业公司将面临被整合或淘汰的风险,井神股份预测,全国食盐市场面临洗牌,或将迎来新一轮重组兼并浪潮,未来我国食盐市场或将演变为几大优势盐业集团并存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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