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共享汽车”办法 鼓励充电桩共享】成都市27日正式实施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共享汽车企业必须为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明确性质为“租赁”,必须为用户购买保险,承担事故先行赔付责任,建立用户信用评价体系,同时鼓励充电桩资源社会共享。据了解,至2018年底,成都将基本形成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2500个,充电桩达到1万个。到2020年底,成都全市将形成覆盖广泛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络,服务网点达到5000个,充电桩达到2万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