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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向 | 商务部会同上海拿方案,要为中国经济再造一个“开放红利”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0-26 20:52

    十九大报告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商务部发言人高峰26日表示,商务部正会同上海市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建设方案,紧扣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任务,加大力度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每经编辑 张怀水    

    每经记者 张怀水 北京摄影报道

    每经编辑 杨欢

    十九大报告之后,有关于自由贸易港的消息层出不穷。

    10月2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正在会同相关省市和部门,在高标准高水平建设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围绕建立自由贸易港区积极开展工作。

    高峰透露,“目前,我们正会同上海市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建设方案,紧扣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核心任务,加大力度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认为,自由贸易港建设有望从知识产权、劳动权益、环境保护等方面继续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为我国双边、区域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谈判以及参与国际规则积累新的制度经验,是顺应国内外大势的客观需要。

    内陆沿海皆可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商务部发布会现场获悉,上海自贸试验区已经明确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根据国家授权实行集约管理体制,探索实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金融、外汇、投资和出入境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此外,浙江自贸试验区,也制定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的发展目标,对接国际标准,推动以油品为核心的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我们对港、园、区的概念没有特别加以区分,都是对外开放的窗口。“当前,我们更加重视港口的功能和作用,强调港口功能与区位优势的结合,扩大资源优化配置的范围。”

    从当前来看,随着第三批自贸试验区挂牌,我国已经形成11个自贸试验区,遍布东中西部地区,但并非每一个自贸试验区都具有港口。未来自由贸易港又该如何布局呢?

    白明认为,自由贸易港必须要有港是一个传统的思维,没有港口的中西部地区也能够建设自由贸易港。“根据国外的经验,自由贸易港可分为有水港和无水港。有水港指的是海港,而无水港指的是空港和陆路运输港。所以,未来自由贸易港建设是可以打破区域限制的。”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多地市委书记表态,希望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更高的开放“支点”

    高峰介绍,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实际上是要求我们对标更高的标准,推动更全面、更深入的开放新格局。

    白明告诉记者,对标最高水准的自由贸易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是两个重要的参照标准。“我们内地港口的吞吐量、基础设施并不比中国香港、新加坡差。但在管理能力、管理体制、效率和国际化服务上,还是有所差距。”

    “但是,这两个地域作为自由港,实现了很多政府行政职能的让渡和弱化。在这方面,内地自由贸易港建设可能与中国香港和新加坡有所差异。一线放开,二线监管,至少需要备案,这是基本条件。监管永远不会放开,但政府授权的自由度可能进一步放宽。”白明说。

    今年上半年公布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也提出,在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

    也有专家对记者表示,有些自贸试验区本身就拥有港口和保税港,比如上海自贸试验区拥有洋山港;天津自贸试验区拥有天津港保税区;辽宁自贸试验区拥有大窑湾保税港区。未来会不会专门另设自由贸易港,还有待观察。

    顾学明则表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不仅仅需要从物理层面考虑如何去建,还要将其作为更高层次对外开放的一个“支点”。

    “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在局部地区率先扩大开放,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人员流动方面赋予更加开放的先行先试措施,有助于为全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进行压力测试,为经济长远发展再造一个‘开放红利期’。”顾学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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