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麦当劳变“金拱门” 网友:走,吃起!

    每日经济新闻 2017-10-26 08:29

    10月25日晚,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被发现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消息一出便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便感叹,“这名字太接地气了。”

    麦当劳中国方面回应称,麦当劳与中信及凯雷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后,因业务发展需要,自2017年10月12日起,麦当劳中国总部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这一变更主要在证照层面,日常的业务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麦当劳中国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更名金拱门确实是M Logo像拱门。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赵天宇    

    10月25日晚,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被发现更名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上述消息也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便感叹,“这名字太接地气了。”

    根据工商信息,今年8月24日,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名称从“麦当劳中国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金拱门中国管理有限公司”。10月12日,公司名称也已变更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麦当劳回应:我们的“M” logo像拱门

    麦当劳中国方面,如今已然成为“金拱门中国”,也是反应神速,当日晚间便发布了媒体声明:

    “麦当劳与中信及凯雷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后,因业务发展需要,自2017年10月12日起,麦当劳中国总部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这一变更主要在证照层面,日常的业务不会受到任何影响。麦当劳将一如既往,热忱为消费者服务,麦当劳餐厅名称、食品安全标准、营运流程等保持不变。”

    为什么是“金拱门”?我们不难注意到,麦当劳每个餐馆前都有一个明黄色拱形结构的大M标志,正是这个标志被称做金色的拱门(Golden Arch)。有麦当劳人士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我们还是维持日常的业务不会有任何影响,更新金拱门确实是(因为)我们的‘M’ logo像拱门。”

    ▲网友@Anakin对麦当劳中国更名的见解

    麦当劳的金色拱门Logo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围绕着这个Logo,诞生过一个“金色拱门理论”。托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曾提出“预防冲突的金色拱门理论”(Golden Arches Theory of Conflict Prevention),认为任何两个开设了麦当劳门店的国家都不会彼此开战,因为全球化后各国经济文化互相依赖。这个理论给结束冷战的世界描绘了一种建立在“经济人”基础上的前景——人类将用巨无霸和炸薯条取代对战争的欲望。

    正如“金拱门”更名引起的舆论发酵,这一“金色拱门”理论也面临广泛质疑,如今看来有些诙谐,亦不乏言论称“金色拱门理论走向终结”。

    目前,麦当劳中国部分公司已完成名称变更,例如“深圳金拱门食品有限公司”;也有公司仍未变更名称。

    与特许经营权转让有关

    事实上,麦当劳中国更名为“金拱门”,直接原因是其中国20年特许经营权的出售,也就是与中信及凯雷的战略合作。

    回溯至2016年,麦当劳频频传出对外出售中国业务的消息。这一度引发多家企业参与竞购,例如,三胞集团方面曾证实其与首旅集团联合参与了此次项目的竞购,提交过竞标书。

    这一场竞购在2017年年初落下帷幕。今年1月9日,中信股份(00267.HK)发布公告宣布,其与中信资本以及凯雷投资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并成立新公司,新公司将成为麦当劳未来20年在内地和香港的主特许经营商。

    根据当时麦当劳方面提供的信息,20年特许经营权的收购价格最高为20.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44亿元),收购方将以现金+新公司股份的方式支付。在这一交易完成后,中信股份和中信资本在新公司中将持有共52%的控股权,凯雷和麦当劳分别持有28%和20%的股权。

    交易完成后,新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将分别来自中信股份、中信资本、凯雷和麦当劳。此外,麦当劳现有的管理团队会保持不变。

    如今,“金拱门”的变更主要在证照层面,麦当劳中国方面亦确认,日常的业务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每经记者 赵天宇

    每经编辑 李净翰

    版权声明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

    上一篇

    【早间公告】万向钱潮: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鲁冠球先生逝世。鲁冠球持有公司股份55.78%,继承人尚未办妥股权继承手续;天银机电: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清瑞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与北京神州飞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李建国、范宜敏、古春江、王雨辰(转让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拟以现金方式收购转让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55%股权。(每日经济新闻)

    下一篇

    【盘前资讯全知道】26日四大财媒精华



    分享成功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一款点开就不想离开的财经APP 免费下载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