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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对8家律所10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证券时报网 2017-10-13 16:39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13日表示,证监会通报2017年度律师事务所从事IPO法律业务的专项检查情况,由北京、上海、江苏、湖南、深圳等八家证监局等进行,共抽查21家律所47个IPO项目。

    常德鹏介绍,检查发现,大部分律所越来越重视执业规范化,特别是经历了并购重组检查的律所,执业规范性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也发现一些律所在执业过程中仍存在问题,部分律所内部管理松散,责任意识不强,突出表现在,一些律所不重视内控制度,内幕交易防范制度建设,制定的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虽然建立管理制度但流于形式,有的律师尚未完全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执业理念,存在轻过程重结果的情况,严重影响了法律意见书的质量,有的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存在含糊措辞,不重视工作底稿的保存。

    常德鹏指出,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行的问题,证监会对8家律所10名律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对3名律师采取监管谈话,对1家律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并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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