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晚间,飞利信发布公告表示,其已向法院申请要求梅安森依约支付合同项下的首期研发款项450万元及相关利息。 据了解,梅安森已确认了80%合同收入,但与东蓝数码的部分却并未支付。《每日经济新闻》就此向当事双方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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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鄢银婵 实习记者 王琳 每经实习编辑 任芷霓
曾在9月22日发布澄清公告表示,与飞利信(300287,SZ)旗下子公司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蓝数码)之间合同价款的应付账款尚未达到支付条件,4天之后,梅安森(300275,SZ)便迎来了飞利信的追债起诉。
9月27日晚间,飞利信发布公告表示,其已向法院申请要求梅安森依约支付合同项下的首期研发款项450万元及相关利息。
公告显示,这450万元是梅安森与东蓝数码4500万元合同价款的首期研发款项。《每日经济新闻》在之前曾报道,这一合同是恒阳智慧牧业项目的一部分,梅安森在已对该项目的合同收入确认近80%的情况下,却未对与东蓝数码的合同价款进行任何给付。而财报显示,梅安森的应付账款在今年上半年也大增125.31%至1.35亿元。
公告显示,东蓝数码于9月26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10份《民事起诉状》,要求梅安森依照之前签署的10份《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内容支付450万元首期研发款项,并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1月1日起至判决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10份《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均约定:开发项目完成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梅安森应支付合同金额10%的首期研发款项;项目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梅安森应一次性向东蓝数码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2016年12月25日,东蓝数码和梅安森签署了10份《最终验收单》,梅安森验收确认了东蓝数码所开发的10个项目。2016年12月30日,东蓝数码向梅安森开具了首期研发款项的发票。
但是,虽经东蓝数码多次催促,梅安森一直未向其支付首期研发款项。
值得一提的是,梅安森在之前对《每日经济新闻》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中曾表示,公司于2016年12月与东蓝数码签订10份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于本项目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账款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再次联系梅安森董秘办人士,后者仅表示,此事已交由公司法务部处理,判决结果未定之前暂不便发表意见。
此外,这10个项目从合同签订到验收时间间隔之短,也令市场颇感诧异。记者从梅安森处了解到,事实上,东控集团在去年7月份中标恒阳智慧牧业项目后,就确定让梅安森来负责这一块的项目实施,梅安森很早就已经把前期的工作做完了。
《每日经济新闻》在之前的报道中曾披露,该10份《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是恒阳智慧牧业建设项目的一部分。
梅安森在该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包括系统的硬件采购、运输、仓储、施工、应用系统建设、安装调试、测试、产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与培训、验收、软件开发,而其再与东蓝数码签署了关于该项目的4500万元技术开发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梅安森在今年半年报中已对该项目确认了近80%合同收入,而梅安森董秘在本月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该笔收入已收到款项4000余万元,尚有8000余万元未到账。
如今,飞利信却表示,梅安森未就合同价款向东蓝数码进行任何给付。
财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梅安森应付账款达1.35亿元,较年初增长7501.65万元,增幅达125.31%,应付账款占存货的比值也从年初的79.92%上升至了半年报的163.11%。
而飞利信在之前也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恒阳智慧牧业项目的合同收入未被确认是东蓝数码2016年承诺业绩未达标的主要原因,且梅安森该给东蓝数码的钱,飞利信将去要回。
“法院已于9月26日正式受理了东蓝数码提起的上述案件,但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飞利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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