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发文支持北京、上海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住建部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称,要明确由国有机构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承担与承购人签订配售合同、日常使用管理、回购及再上市交易等事项;要确保共有产权住房用地供应,并落实好现有的财政、金融、税费等优惠政策;共有产权住房应以中小套型为主;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建设模式、产权划分、使用管理、产权转让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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