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成区各类建设工程停工6个月】8月25日,天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行动方案还要求,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钢铁产能限产50%,对重点用车企业实施“一厂一策”错峰运输。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和其他区建成区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农村散煤“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全面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任务。(天津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