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编辑 曾建辉
据武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近日消息,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区域管控工作的通告》(武政规〔2017〕35号),为加强长江新城规划建设管理,自2017年8月23日起,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实施房地产管控措施如下:
1、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内(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西南至张公堤路,北至江北铁路)实施存量住房限售措施,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3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2、扩大武汉个人住房限购政策执行范围,在现有限购区域外,新增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部分区域(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武湖泵站河,南至长江北岸,西至滠水河、府河,北至江北铁路)。
此前,武汉房屋的限购地区包括: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蓉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以西、府河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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