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元商品没付钱,超市要罚四千!杭州消保委:商家无权罚款】8月24日,杭州67岁的胡阿姨由于身体欠佳,当日在物美超市杭州西城广场店结账时,购物车里有价值56元的商品忘记付钱,结果在出口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说偷东西,要赔偿4000元。经民警协商,胡阿姨最终赔偿600元。对此,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杭告诉澎湃,“超市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顾客发生疑似偷盗、误拿商品时,超市只有报警或是批评教育顾客、要求补齐差价的权利,没有第三条路径,更没有‘坐地起价’要求罚款的权力。”(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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