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元商品没付钱,超市要罚四千!杭州消保委:商家无权罚款】8月24日,杭州67岁的胡阿姨由于身体欠佳,当日在物美超市杭州西城广场店结账时,购物车里有价值56元的商品忘记付钱,结果在出口被超市工作人员拦下说偷东西,要赔偿4000元。经民警协商,胡阿姨最终赔偿600元。对此,杭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杭告诉澎湃,“超市的行为显然是不合理的。顾客发生疑似偷盗、误拿商品时,超市只有报警或是批评教育顾客、要求补齐差价的权利,没有第三条路径,更没有‘坐地起价’要求罚款的权力。”(澎湃新闻)
上一篇
中央巡视整改:铁总大力整治领导亲属靠路吃路问题
下一篇
欣泰退走完A股最后一日:20个月最熊股从“末日狂欢”到“末日逃亡”,赌徒式投机梦碎
每日经济新闻客户端
National Business Daily Mobile Version
动力电池上游企业中报观察:新技术商业化提速,重资产扩张成为材料行业现实难题
“临危甩锅”成历史!最高法首份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出台: 智驾事故责任不再“一刀切”
紫金矿业更正公告引发热议,信披“低级错误”源于“低视轻视”,查漏追责不能止于“一改了之” | 每经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