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星铁塔(002359,SZ)因买矿爽约惹来的亿元索赔,如今再生波澜。不过,双方身份发生了互换。
8月24日,齐星铁塔披露,控股股东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跃实业)及公司先后收到晋中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和《立案决定书》。上述文书的主要内容表述为:对于Stonewall资源(石墙资源有限公司)一案,晋中市公安局认为符合合同诈骗立案条件,现立为合同诈骗案侦查。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记者 彭斐 每经编辑 张海妮
对于晋中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中所提的Stonewall资源,齐星铁塔并不陌生,毕竟双方的仲裁案已持续了两年多。
2015年3月,齐星铁塔收到Stonewall Resources Limited(以下简称Stonewall资源)等申请人通过电子邮件向公司送交的、提交给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仲裁通知。
根据仲裁通知,因齐星铁塔终止收购Stonewall资源的下属子公司的协议,Stonewall资源等申请人向公司请求金额不少于1.1亿美元的赔偿。
事情起因为2013年11月22日,齐星铁塔与Stonewall资源等签订协议,拟斥资1.4亿美元收购其主要资产、旗下公司股权。
但筹划1年多后,在协议最终到期日前不久,即2014年11月13日,齐星铁塔向交易对方发出了正式的书面文件,明确提出终止收购协议。
对于终止原因,齐星铁塔证券部人士曾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购协议到期了,我们不想再续期了,当时金价下滑比较严重,我们觉得这个金矿不再值这个评估价了。”
不过,Stonewall资源在当时的一份声明中称,“齐星铁塔从2010年2月起就已经是 (有连续披露义务的)公众上市公司,但到现在为止我们还不清楚终止交易的原因何在”。
2015年,Stonewall资源将上市公司告上香港法庭。2016年10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齐星铁塔应赔偿Stonewall资源损失12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400万元),并支付约149.87万澳元的费用,以及相关利息、仲裁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收购协议终止后、仲裁开始前,齐星铁塔对外披露,2014年12月25日起,公司控股股东由齐星集团变更为龙跃实业。
去年9月7日,还未改名为龙跃实业的龙跃投资出具兜底承诺,龙跃投资将承担公司因本次仲裁所带来的一切损失。不过,上市公司、龙跃投资都未进行实质性赔付。
在此背景下,Stonewall资源今年5月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公告,齐星铁塔蓄意拖欠重大交易违约赔偿金达8个月之久,拒不支付,公司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已于3月22日为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从仲裁案的进程来看,齐星铁塔和Stonewall资源的这场跨国官司打得热闹,1亿美金投资毁约,最终招致1亿元人民币巨额赔偿。
7月25日,齐星铁塔公告,公司于7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后者裁定公司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
对此,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一位创始合伙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次裁决已经生效,齐星铁塔及其大股东有义务对澳洲公司赔付。
齐星铁塔在公告中称,公司已在2016年财务报表中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足额提取了仲裁赔偿款1.1亿元,且齐星铁塔控股股东龙跃实业已承诺承担公司因本次仲裁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不过,就在即将收尾时,这场持续近30个月的仲裁案,有了新的进展,性质也从民事仲裁变为刑事侦查。
齐星铁塔公告披露,8月22日,龙跃实业收到晋中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和《立案决定书》(晋中公刑立字[2017]000091号),8月23日,上市公司也收到同样文书。
《立案告知书》《立案决定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Stonewall资源一案,晋中市公安局认为符合合同诈骗立案条件,现立为合同诈骗案侦查。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晋中市公安局方面,被告知合同诈骗类案件由经侦支队负责。相关人士表示,按正常办案流程,公安机关会向报案人出具立案告知书。
也就是说,Stonewall资源一案中,龙跃实业和齐星铁塔为报案人。不过,上述负责人称,按照一般程序,公安机关不会向报案人出具《立案决定书》。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齐星铁塔董事会秘书廖宝珠,在多次拨打电话后,被告知其正在出差。此外,龙跃实业方面对此事表示并不了解。
不过,在上述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看来,因为纠纷已由民事转为刑事,已经生效的裁决,在执行上会受到影响,不排除被申请人以此拖延时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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