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废旧轮胎再生利用莫整而不治)
近日,环保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利用行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按照“依法取缔一批、重点整治一批、规范引导一批”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这些再生利用行业突出的环境问题。根据《工作方案》,此次清理整顿从8月开始,到12月结束,8月开始部署,9月将展开摸排工作,10~11月为清理整顿阶段,12月是抽查总结阶段。
与汽车行业紧密相关的便是废轮胎的再生利用,而这已是行业多年的顽疾。有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在3.3亿条左右,约1200万吨,并且以每年8%~10%的速度递增。与之相对的是,我国废旧轮胎的无害化利用率只有60%。有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将产生2000万吨的废轮胎量。在如此庞大的数量下,我国汽车废旧轮胎回收企业虽然不少,但多数经济效益差、包袱沉重,具备一定规模和技术的企业不多,行业的整顿和治理迫在眉睫。
从《工作方案》的要求来看,包括“依法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的非法再生利用企业”、“重点整治加工利用集散地”,以及“规范引导一批再生利用企业健康发展”。在短短几个月内,前两个要求相对容易达到,但想真正实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促进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推动国内废物再生利用集散地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恐怕还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多的精力,而这恰恰是废旧轮胎再生利用最亟待解决的难题。如果届时整顿完毕就鸣金收工,只怕是治标不治本,不规范的企业和行为又将“死灰复燃”,卷土重来,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恐怕难以实现绿色发展。
为使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不再成为“老大难”问题,笔者认为需切实开展三项工作。
首先是推动行业“关停并转”,取缔非法企业、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敦促企业加快技术革新,同时推动行业内的兼并重组,以形成一批具备较大规模和竞争力的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企业,这也是让废旧轮胎真正走上绿色发展道路的重要举措。
其次,在政策方面应给予回收再利用企业更多的支持和帮助。1994年税改以后,我国废旧轮胎回收企业不再享受回收企业免缴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这给企业发展带来了较大的经济压力。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晓林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应尽快制定税费扶持性政策措施,对已经投资运营的废旧轮胎处理企业进行排查;从环保预算中拿出一定补贴资金,对采用较先进工艺技术处理的企业实行政府补贴;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鼓励新轮胎和橡胶制品生产时采用再生碳黑的优惠政策。笔者认为,在政策上应奖惩分明,既有补贴等鼓励性政策,也应通过强制性政策与立法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以规范行业发展。
第三,加快行业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推广。目前对我国汽车行业的环保要求,往往更多地集中于生产、制造和使用环节的污染物排放,对回收利用领域关注严重不足,更遑论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的研发及推广。近日,澳大利亚昆士兰理工大学研究发现,利用废旧轮胎提炼生物原油,将其与柴油小比例混合后,在不影响性能的前提下,可降低发动机碳排放、减少颗粒物,70kg的回收轮胎能炼28L油。这说明,废旧轮胎再生利用大有可为。我国也应在关注整车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之外,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对产品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毕竟目前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要求单个企业进行前瞻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不太实际,不如由国家科研院所和高校等研究部门承担起相关工作,并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和应用。
废旧轮胎回收再利用行业的环保问题至关重要,只有处理好这一“黑色污染源”,才能为公众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推动绿色社会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