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正在冲刺IPO的柠檬微趣来说,《宾果消消消》至关重要,因为这一款游戏占据了公司近两年来九成以上的营收。
但对于这款当家游戏,柠檬微趣心知肚明其存在商标不能获得的隐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显示,柠檬微趣截止目前仍未取得“宾果消消消”以及“消消消”的商标,但是其在招股说明书并未披露未取得当家产品商标权的事实。
在业内人士看来,柠檬微趣得不到注册商标的垄断权,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而且在IPO期间,企业还存在诉讼的风险。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王晶 每经编辑 卢祥勇
每经记者 王晶 每经编辑 卢祥勇
《宾果消消消》在最初发布时名为《糖果萌萌消》,2016年6月7日,柠檬微趣将《糖果萌萌消》更名为《宾果消消乐》,今年1月,柠檬微趣又将《宾果消消乐》更名为《宾果消消消》,招股书显示,柠檬微趣的营收几乎全靠爆款产品《宾果消消消》。2015年《宾果消消消》收入占比95%;2016年占比进一步上升至99.7%;2017年一季度甚至只有《宾果消消消》产生了收入。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游戏产品涉及到的商标注册类别主要是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等商品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前者主要包括依靠下载客户端在电脑上操作的“客户端游戏”,后者主要包括基于Web浏览器的网络发展而成的在线多人互动游戏,即“Web游戏”。柠檬微趣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取得的注册商标有“萌萌消”、“柠檬微趣”、“糖果萌萌消”、“Microfun”以及“糖果消消消”等,其中并不包括“宾果消消消”。
记者查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网上检索系统发现,“宾果消消消”这个商标按照国际分类第9类和第41类上均处于“初审公告”状态。
商标局官网还显示,2016年10月24日,柠檬微趣曾分别按照国际分类第9类和第41类申请“消消消”这个商标,到2017年8月6日,商标流程状态均显示为“驳回复审”。对于驳回复审的原因,记者辗转联系业内人士进一步查询了商标局的数据库得知,早在2013年8月7日,乐卓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便已经申请“大家一起消消消”的商标。
除了“宾果消消消”商标处于“初审公告”状态,柠檬微趣其他几个注册商标近日也出现变化。记者注意到,柠檬微趣于2014年12月8日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41类的“糖果萌萌消”商标于2017年7月10日出现更新,商标流程状态显示为“不予注册复审”;而“糖果消消消”的情况也类似。2016年4月1日,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9类和第41类的“糖果消消消”商标分别于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3月9日更新,商标流程状态均显示为“等待驳回复审”。
除此之外,记者查询发现,最近三年期间,柠檬微趣还申请了和消消乐相关的100多个商标,其中大部分被驳回。
对于目前的商标现状,柠檬微趣方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糖果萌萌消》已经取得了第9类注册商标证书,但尚未取得第41类注册商标证书。不过,曾用名《糖果萌萌消》已经不再使用,尚未取得第41类注册商标证书也不会对公司后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公司方面也承认截至目前暂未取得《宾果消消消》和《怪兽消消消》的商标。
金杜律师事务所专利商标律师丁宪杰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手游领域申请商标注册,只有在第9类和第41类这两个产品类别上得到注册以后,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记者发现,柠檬微趣虽然未获得《糖果萌萌消》41类商标,却获得了16类等其他类别的商标,而16类是“纸;卫生纸;纸张(文具);书籍;图画;包装纸;书籍装订材料;文具;书写工具;绘画材料”。
丁宪杰律师表示,目前,柠檬微趣个别商标在主营业务上并没有得到注册,或者即使注册了,也不在主营业务的类别上。企业得不到注册商标的垄断权,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而且在IPO期间,企业还存在诉讼的风险,不过这主要取决于乐卓网络的态度。如果乐卓网络不针对《宾果消消消》提出异议,那么柠檬微趣在获得《宾果消消消》的注册后,就再不能告其侵权了。
丁宪杰进一步分析称:“就商标而言,如果玩家在APP Store等平台下载时,就是冲着游戏的名字去下载的,那么商标的作用无疑很重要;但如果商标对玩家来说不重要,那么即便商标上存在瑕疵,也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太大的问题。”
就商标权对游戏产品的重要性,速途网游戏事业部总经理王佩也表示,不同于其他领域,对游戏来说,任何游戏的商标都很重要,它们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力。
在招股书中,柠檬微趣对公司存在的商标诉讼风险只字未提,这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并不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消消消’被柠檬微趣注册成功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并且柠檬微趣在IPO期间存在商标诉讼的风险,应该在招股书中进行披露。
2016年6月柠檬微趣将《糖果萌萌消》更名为《宾果消消乐》时,曾“惹怒”了它的竞争对手乐元素。
彼时乐元素认为,柠檬微趣将发布近两年的手游《糖果萌萌消》更名为与《开心消消乐》游戏相近的《宾果消消乐》,并借机对更名后的游戏大肆进行广告宣传。柠檬微趣的上述行为,涉嫌侵害“开心消消乐”、“消消乐”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柠檬微趣通过更名混淆名称,打乱已有的市场认知,对《开心消消乐》游戏的正常运营造成困扰和损害,也对游戏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不良影响。
随后,乐元素请求法院确认柠檬微趣侵害其商标权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索赔1000万元,2016年6月29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同年7月,柠檬微趣收到法院寄送的起诉状,不过,柠檬微趣同样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反诉,并请求判决乐元素赔偿914.98万元。2016年7月2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官网显示,“开心消消乐”和“消消乐”商标分别于2013年、2014年申请并于2015年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范围为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和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
在业内部分人士看来,乐元素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不过,出乎意料的是,2017年2月8日,乐元素和柠檬微趣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随后,两家法院均裁定准予和解。
对于突然撤诉的原因,《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8月18日分别采访联系了乐元素和柠檬微趣。乐元素方面表示,不便就此事发表更多内容,不过,据一位接近乐元素的人士透露,今年1月份《宾果消消乐》悄悄更名为《宾果消消消》,乐元素看到柠檬微趣更名了才同意和解。
而柠檬微趣方面则回应记者称,在柠檬微趣的游戏改为“宾果消消消”后,双方都认为没有诉讼的必要。改名后,柠檬微趣着力于“消消消”系列商标的推广,并不再使用“消消乐”系列,与乐元素方面不存在直接利益对抗,而柠檬微趣使用“宾果消消消”也不存在任何法律问题。
1本文为《每日经济新闻》原创作品。
2 未经《每日经济新闻》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等,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