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微博使用《中华男儿》照片被诉侵权】因认为台湾艺人林志颖在其微博中所使用的图片系篡改《中华男儿》摄影作品,其行为构成侵权,该作品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人民币,下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1日发布消息称,此案已被该院受理,并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朱庆福认为,林志颖的行为致使该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