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甄嬛”告网易侵权

    2017-08-19 13:55

    【互联网法院第一案:“甄嬛”告网易侵权】18日,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落户浙江杭州。今后,杭州地区涉互联网案件,将全部在互联网法院审理。法院揭牌后,第一案开审。原告为《后宫甄嬛传》作者,被告为网易公司,起诉案由:侵权。此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名叫吴雪岚的作家,她发现自己以笔名“流潋紫”撰写的小说《后宫甄嬛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网易云阅读”平台以收费阅读的方式提供在线阅读服务。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被告代理人则表示,原告将该著作授权某文化公司,对外可以转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又将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网易。原告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网易并不知情。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起诉,并建议追加案外的文化公司为第三人或者是共同被告。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隔空在屏幕上“唇枪舌剑”。最后,根据语音软件的实时转化,庭审记录实时出现在双方当事人的电脑屏幕上,当事人只需点击鼠标即可完成法律上的确认。(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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