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关于汞的水俣公约》8月16日起正式生效】环保部消息,全国人大会常委会2016年4月28日批准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将自8月16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公约规定,自8月16日起,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各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停止颁发新的汞矿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全面禁止原生汞矿开采;禁止使用汞或汞化合物生产氯碱(特指烧碱);禁止生产汞制剂;进口、出口汞应符合《汞公约》及我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有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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