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山西焦化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认购控股股东山焦集团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叶峰
山西焦化(600740)8月1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协调相关各方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补充、修订和完善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重新提交证监会审核。
此前,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6月21日举行的2017年第32次并购重组委会议审核,山西焦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未获得通过。根据审核结论显示,并购重组委认为,重组资产交易定价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山西焦化此次重组中介机构资格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关信息披露不符合第四条的规定。山西焦化原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认购控股股东山焦集团持有的中煤华晋49%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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