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传销组织活动猖獗,利用各种渠道和手段利诱欺骗有关群众误入传销骗局的情况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切。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铲除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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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显示,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包括:一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二是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三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通知》将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具体为,第一阶段(8月15日~8月31日),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督导企业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要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严厉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
并且,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加强出租房屋管理。
第三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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