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成都市发布《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为了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将为人才安居提供人才公寓、产业新城配套租赁住房和用人单位自建倒班房等多种方式和途径的解决方案。
人才公寓如何申请?有没有统一平台?要提供哪些申请材料?……自《人才行动计划》公布后,这些问题为不少人所关注。
8月11日,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已正式上线试运行,首先开通了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提供了上万套房源。
公众可访问人才安居服务网了解成都市人才安居信息,符合政策条件的青年人才可提交安居申请。
成都市房管局官网(cdfgj.gov.cn)为“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供入口,点击官网首页右侧重点专栏的“人才安居”版块即可进入申请平台。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看到,服务网界面简洁,提供“人才安居政策与动态公开、安居房源公示、安居申请、资格审核公示、租售结果公示”等多项服务功能。
点击“立即申请”版块,即进入申请界面,网站提供四种安居方式: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购房支持、自建公寓或倒班房,针对不同类别人才实施不同的安居方式。
以“人才公寓”为例,点击进入后,需要申请者填写“证件类型、证件号、手机号和验证码”。填写申请信息后,即可提交等待审核,再次登录可查看申请审核进度:审核中、审核不通过、审核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网站提供手机微信申请,扫描二维码后,即可进入“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手机申请界面,申请流程与网页操作一样。
目前公布的房源,已超过万套,分别为金堂20套;都江堰383套;龙泉驿区670套;郫都区4220套;双流区1980套;新都区62套;崇州市758套;简阳市108套;温江区16套;高新区2292套。
据网站公示,所有房源从2017年8月-2018年8月陆续交付使用,部分房源有装修,并注明了户型(套一、套二),建筑面积(50平米~120平米区间),有些已经交付使用。
如2017年7月交付使用的温江区人才公寓,位于学府杏林小区,套一户型为62平米,套二为76平米,均为精装修,总共16套,周边配套情况为“紧邻芙蓉大道和四川农业大学,交通生活便利”。有些公寓还配备有床、衣柜、空调、书桌,每栋配有洗衣房、开水房、电视机房,社区配套医疗诊所、超市、体育场等,实现了“拎包入住”。
“为解决各类人才安居之忧,市房管局加快搭建成都人才安居服务平台,科技助力人才安居工程的实施。”市房管局介绍,人才安居服务网首先开通了人才公寓、产业新城(工业园区)配套住房,其余两类安居房的申请后续将尽快开通。其后端系统将开放给市人社、经信以及各区(市)县相关部门使用,实现各部门在统一的平台上依部门职能并联审核、协同管理、高效服务。
(一)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
部分房源
(一)适用对象
产业新城(工业园区)就业的产业高技能人才。
(二)申请条件
1.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所在产业新城(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 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 身份证
2.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或中级技术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明
5.劳动合同
部分房源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用人单位注册地在外地的凭用人单位证明)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
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