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

    5年前所卖资产被要求“退货” *ST新亿反诉“旧主”

    每日经济新闻 2017-08-06 22:56

    一桩五年前的买卖,最新遭对方强硬要求“退货”,这引起了*ST新亿(600145,SH)的不满。于是,*ST新亿将接盘方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轻纺集团)和重庆四维卫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卫浴)告上了法庭。

    目前来看,双方各执一词。此次诉讼的被告方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认为,受让标的股权被法院冻结,迟迟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提出解约要求;而原告方*ST新亿则认为,转让标的的经营权此前几年已由被告掌握,目前转让标的被列经营异常目录,因此被告要求解约“不具有现实可能性”。

    每经编辑 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记者 谢宏辰 每经编辑 张海妮    

    2014年双方就曾对簿公堂

    8月4日晚,*ST新亿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这次是*ST新亿告别人。

    原来,今年6月20日,*ST新亿收到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以受让的重庆四维精美龙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精美龙头)股权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要求解除双方此前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ST新亿退回全部股权转让款及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对此,*ST新亿认为,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完全无事实依据,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起诉。*ST新亿起诉要求确认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向*ST新亿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并判令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送达费。

    目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ST新亿表示,“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回顾历史,*ST新亿的前身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ST国创,以下简称国创集团)于2012年1月12日,与四维卫浴签订《重庆四维精美龙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当初,国创集团以5353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重庆精美龙头87.28%的股权转让给四维卫浴,四维卫浴为轻纺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当初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重庆精美龙头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270.33万元。2011年1~9月,重庆精美龙头主营业务收入为5729.25万元,净利润为54.41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就该转让,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3年前就将上市公司告上法庭。*ST新亿2015年3月曾公告称,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该案曾于2014年9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目前尚未判决。”*ST新亿当时称。

    有意思的是,轻纺集团曾是*ST新亿前身四维瓷业的实际控制人,2003年7月,轻纺集团将约1亿股股票转让给伟星集团。此后的2004年12月,伟星集团又将这部分股票转让给青海中金,从而完成了上市公司实控人的变更。

    上市公司叫屈

    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在2012年时签下的协议,为何在5年之后却要反悔呢?

    原来,因*ST国创此前破产重整,重庆精美龙头股权因被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迟迟无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对方提出解除股权转让协议。

    对此,*ST新亿表示,2015年11月7日,公司被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冻结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但后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直未解除对重庆精美龙头的股权冻结措施。*ST新亿同时表示,已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不会对股权转让构成根本性障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重庆精美龙头工商资料发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冻结期限为2016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冻结期限为1094天,并未提及冻结原因。

    *ST新亿还认为,重庆精美龙头的全部经营管理权及资产已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即移交给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持续经营管理重庆精美龙头至今,并持续收取经营收益。重庆精美龙头移交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时为盈利状态,而目前却被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因此,轻纺集团和四维卫浴提出的解除合同要求完全不具有现实可能性。

    工商公示信息显示,重庆精美龙头被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6年7月5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原因为重庆精美龙头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8月6日,记者曾试图联系当事双方,但相应公开电话均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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