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4日表示,重组方的业绩承诺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重要组成部分,证监会曾在2016年6月17日监管问答中明确,重组方应当严格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承诺。重组方不得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的规定,变更其作出的业绩补偿承诺。
高莉指出,证监会始终对上市公司重组方业绩承诺的做出和披露履行监管职责,交易所也严格执行一线监管责任,在并购重组严把质量关,以检验重组方是否是否严格遵守并购重组等相关规则,同时,对并购重组实施后业绩履行比较低的情况,证监会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高莉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强化业绩承诺监管,对违法违规事项出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