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债转股的话题再度获得业界关注。央行副行长范一飞也在近日公开表示,债转股已从试点实施阶段转入成规模推广阶段。
去年10月份,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实行债转股的方式是由各大银行筹备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债转股业务。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银行以及上市企业获得试点资格。
“对于参与债转股的上市银行来说,债转股可以将不良资产以更加合理的价格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8月3日,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银行通过自身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使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获得更优、更合理、更市场化的价格,有助于上市银行减轻潜在风险暴露之后的压力。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好转且企业情况健康,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将股权转让,有利于上市银行获得更大的回报。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可以拉长上市银行的还款周期,以便上市公司可以用更长的周期来抵御市场风险。此外,上市银行通过债转股可以加快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有利于化解金融风险,使经济平稳运行有正面的作用。
有统计数据显示,已签约债转股企业,是上市公司或下属企业有上市公司的企业个数占比达82.14%,其余没有上市平台公司的也多数有上市预期,这些企业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一般为行业或地方龙头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但杠杆率高、短期债务压力较大。
温彬认为,对于杠杆率较高、财务负担较重的上市公司,通过债转股的方式使其不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有利于上市公司减轻财务压力,保持正常的经营状态。此外,上市公司将债权转为股权后,资产管理公司成为上市公司阶段性持股股东,在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以及战略决策中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见习记者 孟 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