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运输部回应:不具备降费空间】近日,交通运输部回复政协提案第4171号提出的关于降低高速公路收费的建议时表示,面临着债务增长和筹资任务仍然较重的双重压力,从现实情况看,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尚不具备相应条件。一是根据《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还贷公路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主要依靠车辆通行费收入,其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也是基于这一原则计算确定的。如果降低收费标准或者缩短收费期限,必将影响其按期偿还贷款或者有偿集资款,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二是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投资者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降低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标准或者缩短收费期限、扩大免费范围,都属于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需要征得收费公路投资者同意,并由政府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从目前各地政府财力仍然普遍紧张的情况看,还难以落实;三是目前全国收费公路整体收支缺口较大,不具备降低收费标准的空间。(人民网)